包头市城建监察支队九原区大队概况
一、概况
二、城监大队的基本职能及执法依据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四、规章制度
五、工作动态
一、概况: 返回
包头市城建监察支队九原区大队成立于一九八六年,一九九八年纳入包头市建设局委托包头市城监大队执法范围,受市建设局委托在九原区沙河镇及九原区管辖行政区域内执行城建管理监察的股级行政执法队伍。在管理上,是九原区建设局的下属三级单位,业务上纳入市城监支队业务考核范围,接受业务管理和考核。现任城监大队大队长刘福。
二OO二年六月,为了全面加强九原区城市市容管理,通过公开招考,组建了包头市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同原中队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开展九原区城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容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联系方式:刘 福:0472—5873656;办公室:0472—7155494;办公大厅:0472—7162238。
二、城监大队的基本职能及执法依据 返回
根据建设部《城建监察规定》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能及执法依法是: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目前没有该项职能);(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三)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
主要执法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包头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包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返回
九原城监大队现有队员14名,其中女队员3名,男队员11名,其中党员5名。文化程度高中的3人,大专的10人,本科1人。14名队员平均年龄35岁以下。内部机构及主要职责为:
(一)内部机构:办公室(机动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二)主要职责
办公室:
1、负责大队行政事务;
2、负责大队的总务工作;
3、负责大队财务工作及收费管理工作;
4、负责大队精神文明、目标管理及群团工作;
5、负责大队队容风纪检查工作及业务督查工作;
6、负责大队各种业务报表、季度报表、总结、进度卡的上报工作;
7、负责大队内部的检查、考核、协调工作;
8、负责办公室人员管理及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三)管辖范围:
1、一中队
负责:哈屯高勒路、鄂日登街、农机路(新春街以南段)、花园路(鄂日登以南段)、文明路(新春街以南段)、健康路(新春街以南段)。
2、二中队
负责:建新街、新春街、太原路、花园路、安定路(沙河街以南段)、文明路(沙河街至新春街段)、健康路(沙河街至新春街段)。
3、三中队
负责:沙河街、工农街、转龙街、井坪路、安定路(沙河街以北段)、文明路(沙河街以北段)。
(四)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棚亭、摊点、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工作;
2、负责占道费收缴工作;
3、负责临时占道手续的前期办理工作;
4、负责各类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中队内业务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各中队内部人员管理及完成交办任务。
机动分队职责:
一、配合三个中队完成大规模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二、负责大队内部队员队容风纪的管理及外勤中队业务普查、督办工作。
四、规章制度 返回
大队自从成立之日起就本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管理促发展的治队原则,贯彻“抓队伍管理、强队伍素质、树队伍形象”的治队方针。通过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基本上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易于操作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劳动纪律》、《外勤执勤制度》、《临时占道申请办理程序》、《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办理程序》、《违章处理程序》、《队容风纪管理规定》、《票据管理办法》、《卫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财产物品及办公用品、用具管理规定》、《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目标考核办法》、《监察员守则》、《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工作动态
九原区城监大队自成立以来发扬“团结一致、艰苦奋斗、迎难而上、敢打硬仗、勇于胜利”的九原城管精神,把建设“园林城、环保城、卫生城”的新九原作为工作目标,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九原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发生巨大改变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2000年以实施九原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对全镇15条道路348个共计4886平米的占道棚亭进行拆除实施退路进场,沙河镇率先在包头市建成“无棚亭占道镇”。
2001年以实施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实施“十条小街巷整治”、“建新街马路市场退路进场”等专项整治,沙河镇市容环境卫生发生巨大改变,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2年以迎接“自治区十运会”、“联合国人居会”在我市召开为切入点,对建设路九原区段、210国道沙河镇段进行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在巩固沙河镇镇内市容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沙河镇周边地区的市容环境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通过整治沙河镇市容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
2003年以建设沙河镇北片景区为目标,完成了违章建筑和破旧平房改造前的拆迁任务。抓住包头市实施城市四个出入口道路两侧景观的时机,对210国道两侧的市容环境进行深化、细化的整治到目前为止共完成硬化面积16000多平方米;完成建筑物外墙粉饰4200多平方米;完成种花种草4800多平方米;完成拆除各类广告牌、店名牌297块,实施统一设置114块;取缔煤炭交易市场一处。通过两年来的整治210国道两侧的市容环境整体水平发生了根本变化。
在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中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连续10年被市支队评为目标管理优胜单位,2001年城市管理年活动评比位居全市第二,2002年大队被评为区甲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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