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承诺事项
塑一流形象 创一流业绩
为确保我区实现建设经济强区目标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的职能,特制定如下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审计各项法律、法规,严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严格依法办事。
2、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常识,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识别能力,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3、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目标开展各项审计工作,积极为九原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践行服务第一要务。
4、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做到急事急办、快事快办,为招商引资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5、在进审前和审计中,坚持依法审计,做到审计时间、内容、程序公开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被审计单位的秘密,发挥“审、帮、促”的作用。
6、有效利用审计成果,认真开展审计调查,强化审计监督、提高服务水平,为区委、区政府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服务宏观管理和决策,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
7、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搞好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运营审计,探索绩效审计新路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平稳增长。
8、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对待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查处,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包头市九原区审计局审计人员廉政纪律十二不准
审计组的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审计署关于《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执行。遵守有关规定和廉政纪律,为便于被审计单位监督,现将审计人员十二不准印制,随审计通知书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请被审计单位和群众协助监督。
㈠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宴请;
㈡不准住高档、豪华、涉外宾馆;
㈢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保龄球、桑拿浴等活动;
㈣不准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㈤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
㈥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㈦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等;
㈧不准占用被审计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等;
㈨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㈩不准为个人或家属、亲友购买被审计单位内部职工股或未上市原始股票;
(十一)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安排自己亲友的要求;
(十二)不准通过中介组织收取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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