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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审计局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把这一思想贯穿到审计工作中,加大信息管理工作力度,推动我局信息工作发展,使信息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达到促进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顺利落实和上级审计部门工作重点为目的,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为搞好信息工作,首先明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选配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搞好信息工作,建立专门审计信息档案;其次,加强同各股室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
2、按照年初信息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工作任务,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定期评比考核和奖励,实行半年或年终形式同目标考核挂钩。
3、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喜”和“忧”的关系,分管领导签字不得超过3天,签字后送打字室当天打印发送,最多不超过第二天。
5、实行一票否决制,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参加先进股室优秀公仆和取消公务员评优资格。
6、为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以利信息工作的开展,规定奖励如下:被审计署一级采用1篇,奖励100元;被省一级及包头日报相当的采用1篇,奖励50元;被市一级采用一篇,奖励30元;被本区内相当的采用1篇奖励30元;超目标外1篇另奖励10元。
7、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信息目标任务,我们本着鼓励和鞭策节约资金的原则,奖励金每人最高不得超出500元,以上奖励金年底逐一兑现。
8、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在具体施行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00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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